学校2024年面向全国招生,欢迎有志青年踊跃报考!
招生专业、计划数、学制、省统考对应要求见下表:
1.学校通过网络远程考试形式对校考报名考生进行初选,初选合格考生有资格参加相应类别的现场考试。
2.报考资格。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(区、市)本科相应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,方可参加校考报名;少数统考成绩未及时公布的省份,考生可先参加初选,统考成绩公布后,统考成绩合格考生初选资格有效;统考成绩未合格考生,初选资格无效,请考生慎重报考;我校校考类专业有美术与设计、书法学两类,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,不可兼报。
3.我校按照不超过校考专业计划数的6-8倍比例,确定初选考试合格考生,初选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现场考试;网络远程初选考试成绩不计入现场考试成绩。
4.考试大纲及具体考试组织要求,详见我校考试公告。
(三)现场考试
1.报考资格。网络远程初选考试合格考生,均有资格参加现场考试。
2.校考成绩全国统一排名,按照不超过校考专业计划数的4倍比例,划定校考合格分数线,确定校考合格考生。
3.校考成绩相同时,依次按校考科目考试顺序的单科成绩排序。
4.校考合格考生成绩及排名向社会公布。
2.高考文化成绩、校考专业成绩均不设单科最低成绩要求,计划不区分文理科(不区分首选科目),校考专业成绩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。
3.校考成绩同分排序规则:依次按校考科目考试顺序的单科成绩、考生文化相对成绩(高考文化成绩÷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,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)、语文数学两科之和、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、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。
4.部分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、标准分、学业水平量化加分等多种分制,我校校考专业录取时,按高考原始分(满分750分)进行计算,满分非750分的折算成750分(各省加分政策,均不予认可)。最终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。
5.绘画专业含油画、版画、插画艺术、壁画与综合材料绘画、水彩画等方向,考生录取后,须在一年级下学期进行专业方向分流。
6.破格录取。
按照上述规则录取后,校考专业中美术与设计类专业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,所报专业类别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,校考成绩位于美术与设计类合格生源的前10%(小数向下取整)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5%(小数向上取整)的考生,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,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。
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面向校考合格考生公示,公示期为7天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,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,将被取消录取资格,不再递补录取。
书法类专业无破格录取政策。
7.校考类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,遵循考生志愿,依次确定录取专业。如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,服从专业调剂者,由学校调剂到同一科类其他未录满的专业;不服从专业调剂者,则作退档处理。
(二)统考类专业
1.符合报考条件,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(区、市)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,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(区、市)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科类合格控制分数线,按照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。
2.统考类专业做分省计划,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(区、市)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(三)普通类专业
1.无校考、艺术类统考要求。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(区、市)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,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,录取填报批次由各省统一编制并公布。
2.普通类专业做分省计划,按照各省分配计划数与投档规则择优录取。普通类专业(工业设计专业除外),首选科目、再选科目不限,文理兼收。工业设计专业,首选科目为物理,再选科目不限。
(四)其他
1.录取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,无男女比例限制。
2.我校各专业(除动画<中外合作办学>)仅提供英语和日语两种外语教学,动画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提供韩语语种教学。
3.湖北省报考艺术本科校考批的考生,也可以同时报考艺术本科统考批,其他省(区、市)考生遵照考生所在地志愿填报规则执行。
(四)学校招生信息以本招生简章和学校招生办公室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,湖北美术学院授权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如有与教育部或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不符的,按上级文件执行,本招生简章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。
(五)学校保留因不可抗力因素调整招生考试方案的权利。
(六)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各项工作,并接受社会监督。
(七)联系方式
招生咨询电话:027-81317222
招生电子邮箱:bkzs@hifa.edu.cn
咨询时间:周一至周五(节假日除外)
上午9:00-11:30 下午14:30-17:00
学校网址:http://www.hifa.edu.cn/